以EOD模式推动浙江省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建议

上一节我们剖析了EOD模式对高质量发展的助推作用,挖掘现阶段存在的问题,本章节将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组织实施EOD的总体思路与对策建议。


一、总体思路

坚持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、多方参与”的原则,将EOD理念融入美丽浙江建设和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发展全过程,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形成空间格局、内在逻辑的协调和关联。引导生态环境治理从“问题销号”向“系统治理”转变,从“上行下效”向“自主革新”转变,从“政府治理”向“多元共治”转变。激发市场活力,建立产业开发运营型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,推动地方良好生态资源转化为优质产业资源,促进生态产品保值增值与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融合共生,协同推进浙江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
二、对策建议

针对目前EOD模式推进存在的问题,以及地方调研过程中的反馈情况来看,以EOD模式推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还需要从以下方面精准发力,以求突破。

(1)将EOD理念融入宏观经济治理大局,协同创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。空间管控制度上,从国土空间规划角度建立城乡开发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协调机制,将生态环境系统治理与产业结构、基础设施、城乡布局等统筹设计,避免割裂。在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“双轮驱动”发展过程中,对区域的规划、建设到管理的各个阶段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生态控制系统,引导和约束开发建设活动。自然资源产权制度上,落实和创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激励政策,通过产权制度安排,向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释放出政策红利,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、使用者付费导向,激发社会资本活力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上,完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价值转化机制,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、产业发展、科技创新,把生态环境作为生产力要素融入现代经济体系,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,发展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核心的生态经济。

以EOD模式推动浙江省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与对策建议

(2)构建有利于EOD模式行稳致远的市场体系,形成更高效的生态产业化经营道路。主体培育上,积极培育环保服务业省级龙头企业,重点发展生态环境治理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、环境服务等环保产业,发挥集团化、规模化效应,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、建设、运维服务能力。生态产品经营方式上,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治理,结合区域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治理突出问题、产业培育重点、城乡可持续发展需要等,引导实施EOD模式下不同路径的特色项目,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资产良性循环。平台搭建上,探索建立EOD产业联盟,打通信息壁垒,为形成开放的EOD模式市场创造条件,逐步形成培育产业、支持企业、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,推动构建全产业链技术服务及人才供给市场。引导龙头企业搭建以保障EOD模式推广为目的的合作平台,促进各类资本融合和产业协同,鼓励民营资本、外资等参与模式探索。


(3)健全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制度框架,在一定约束条件下鼓励开展EOD模式探索。研究出台突出浙江特色、符合浙江实际的EOD项目建设指南,探索EOD模式正、负面清单制度,明确适宜的生态环境治理内容、产业开发建设内容及其典型搭配路径,为地方开展项目实践提供基本遵循思路。基于EOD模式内涵特征,提高项目入库审查标准,量化评估生态环境治理必要性、生态治理与产业开发融合关系、产业收益的反哺能力等,严把入库质量关。科学构建绩效评价方法,建立涵盖生态环境、财务、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绩效评价体系,探索生态资源投入对产业开发支撑作用的测度方法,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,体现EOD模式实际成效。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,着力完善建设、运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办法,包括验收评估、后评价、信息公开等内容,确保项目规范建设运营。适当对项目实施主体和监管主体开展考核,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。


(4)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,保障EOD项目落地见效。在创新回报机制方面,经信部门应强化产业引导,坚持产业基地规模化、生产方式标准化、发展模式绿色化、市场营销品牌化的方向,支持形成生态产品集群发展;生态环境部门应着力构建市场交易平台,促进项目生态权益流通,最大限度盘活和利用既有生态资产的价值,如探索建立省级碳市场,将碳资源转化为碳资产。在要素保障机制方面,发展改革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农业农村、住建、水利、文旅等部门应在项目资金、行业政策、土地指标等方面出台更多倾斜措施,集成各类政策引导和支持各地谋划实施优质EOD项目,同时应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,精准支撑EOD模式实践。在风险共担机制方面,有关监管部门应指导建立EOD模式实施风险识别和分配体系,将风险分配机制落入合同当中,将风险损失降至合理区间,保障项目成功落地和运行。(作者:贾颖娜,张齐,贾曦,罗雯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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